公共區域的與消防有關的工作有三個,首先滅火器的放置,再來是火災煙霧警報器,以及頂樓平台的逃生確認。
滅火器:
一樓滅火器放在公共樓梯的外面,有效期限為109年11月7日
二樓滅火器放在公共樓梯與三樓之間,有效期限為111年10月17日
三樓滅火器放在公共樓梯與四樓之間,有效期限為110年5月17日
四樓滅火器放在公共樓梯與五樓之間,有效期限為111年10月17日
五樓滅火器放在公共樓梯與頂樓平台之間,有效期限未標示,應已過期(需改善)
說明:一到四樓滅火器都是向里長要的,五樓的來源不明
火災煙霧警報器:
警報器的機型是和消防隊來居家安裝相同的機型,一個699元
裝在公梯各樓層的中間位置,於滅火器的正上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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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滅火器與火災煙霧警報器 |
頂樓平台逃生門:
依據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,頂樓平台8號這邊的門需能開啟不能上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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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改善前是可以上鎖的 |
改良前可以上鎖的,由8號五樓所有權人自費更改,更改後是無法上鎖的,如需逃生避難可順暢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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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確認無法上鎖 |
管委會加裝逃生指示牌一個,由管理費支出金額是799元,確保有狀況時住戶能知道逃生避難方向。
109年9月5日下午14:30有請萬芳消防隊,消防風水師林千揚先生,檢視公共樓梯,及頂樓平台消防安全是OK的。
以上是關於消防的部份。
五樓及一樓過期的滅火器也都更換完成。
三樓滅火器,也過期了,但因疫情關係,暫時不適合去找里長。等疫情穩定點再找里長更換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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